小燈泡案 兇手被判無期
有什麼感想
一、我覺得死刑有30%的存在必要性,但我也在想,
兇手都敢殘害人的法益了,他是否還懼怕死亡,死刑夠有威嚇性嗎?
死刑足以警告有犯罪心的人不再殘害人嗎?
如果我們再複習『我們與惡的距離』,
又是否覺得王赦會不會提出什麼盲點呢。
二、學校與法人,除了教育既有的重要知識,
也要教育大家負情緒、負情境處理。
畢竟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痛點與黑暗面,
人生也難免會有變故與打擊。
這個世界在拼命掩蓋與逃避難免的黑暗時,黑暗也在遂漸擴大中。
我想COVID-19,就是一個拼命掩蓋,假訊息傷害之下的巨大反擊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