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15, 2020

0415 CURRENT EVENS




小燈泡案 兇手被判無期

有什麼感想

一、我覺得死刑有30%的存在必要性,但我也在想,

兇手都敢殘害人的法益了,他是否還懼怕死亡,死刑夠有威嚇性嗎? 

死刑足以警告有犯罪心的人不再殘害人嗎?

如果我們再複習『我們與惡的距離』,

又是否覺得王赦會不會提出什麼盲點呢。


二、學校與法人,除了教育既有的重要知識,

也要教育大家負情緒、負情境處理。

畢竟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痛點與黑暗面,

人生也難免會有變故與打擊。

這個世界在拼命掩蓋與逃避難免的黑暗時,黑暗也在遂漸擴大中。

我想COVID-19,就是一個拼命掩蓋,假訊息傷害之下的巨大反擊吧。